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①
突出政治监督 明确监督重点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刘一霖

贵州省晴隆县纪委监委聚焦乡镇“一把手”履职用权,紧盯惠民惠农政策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等关键环节加强监督检查,推动规范用权、廉洁履职。图为近日,该县纪检监察干部在东观街道老营社区走访了解情况。龙昌琳 摄
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指出,“深入落实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推动科学授权、正确用权、有效制权。”党的十八大以来,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哪些重要要求?党中央出台、完善了哪些制度规定?各级如何将中央党内法规的要求落实落细,明确监督重点?
我们特邀云南省纪委监委法规室副主任赵昆,吉林省四平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监委主任沈静兰,重庆市忠县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监委主任潘仕军进行交流。
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制度机制不断健全
沈静兰: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科学回答了新时代强化党内监督、管住用好“关键少数”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为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提供了指引。
突出对“关键少数”监督重要性。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领导干部责任越重大、岗位越重要,就越要加强监督”,指出“各级领导班子一把手是‘关键少数’中的‘关键少数’。一把手违纪违法最易产生催化、连锁反应,甚至造成区域性、系统性、塌方式腐败”,要求把对“一把手”的监督作为重中之重。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证明,管好“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关乎党的事业发展全局,关乎政治生态根本好转,关乎权力规范运行。要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全局高度,始终把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摆在突出位置,以监督实效体现对党绝对忠诚。
靠制度规范权力运行,把“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管住用好。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规范权力运行,要以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关键岗位领导干部为重点对象,紧盯重大政策制定、重大工程审批、大额资金安排、干部选拔任用等重要事项,健全授权用权制权相统一、清晰透明可追溯的制度机制。”要合理确定权力归属、划清权力边界、厘清权力清单,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里。
强化制度执行和监督。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加强对‘一把手’教育的针对性、管理的经常性、监督的有效性,促使各级‘一把手’带头遵守党章党规和宪法法律,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不断增强党性修养,做到位高不擅权、权重不谋私。”“各级党委(党组)要履行党内监督的主体责任,突出加强对‘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要督促“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带头执行制度,做好榜样,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不断增强遵规守纪的意识和习惯,使制度治党成为全体党员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要健全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配套机制,实现权力运行全程可监督、可追溯、可问责,让制度成为不可触碰的高压线。
赵昆:我们党始终高度重视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党的十八大以来,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大监督力度,形成全方位、全过程、立体式的监督制约机制。
以党章为统领,确立和不断强化对“一把手”监督的根本遵循。2012年,党的十八大通过的党章修正案在总纲部分明确写入“加强对党的领导机关和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不断完善党内监督制度”。
健全党内监督法规,构建全方位监督体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规定,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要求,强化上级组织对下级组织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防止权力失控和滥用。《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专条规定巡视紧盯“一把手”,重点检查其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依规依法履职用权、廉洁自律等情况。《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明确问责对象是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其中,党的领导干部包括党组织领导班子和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党员领导干部在遵规守纪方面提出了比普通党员更高标准、更严要求,还要求明确区分“直接责任者”“主要领导责任者”和“重要领导责任者”,将责任层层压实到“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
出台专门制度文件,破解“一把手”监督难题。制定党的历史上首个针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专门文件《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制定修订《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强化对“一把手”选人用人权的监督,规范“一把手”重大决策、重要事项请示报告,防止擅权妄为。还有近期出台的《党委(党组)对下级党组织“一把手”开展监督谈话工作办法》,进一步规范上级对下级“一把手”的日常监督谈话,压实自上而下的监督责任。
科学划定监督重点,细化监督清单,使监督聚力聚焦
赵昆: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要突出政治监督,《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明确了“五个强化”的监督重点:强化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对党忠诚,践行党的性质宗旨情况的监督;强化对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践行“两个维护”情况的监督;强化对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情况的监督;强化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情况的监督;强化对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依规依法履职用权、担当作为、廉洁自律等情况的监督。
云南省纪委监委对标党中央要求,立足云南政治生态建设和边疆民族地区治理实际,协助配合云南省委制定《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实施意见》,明确6个方面26项措施,聚焦“关键少数”中的关键,突出政治监督,细化监督重点。
强化对践行党的性质宗旨、对党忠诚情况的监督,看是否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杜绝“七个有之”,坚决防范党内滋生利益集团,坚决抵制山头主义、圈子文化,坚决纠治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本位主义,坚决反对和消除政治攀附、编织关系、投机钻营、拨弄是非等不良风气,着力发现和纠正政治偏差,督促全省各级党委(党组)和个人自觉把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到行动上。强化对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云南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情况的监督,重点看是否紧紧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两次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云南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抓好重大部署落地落实。强化对贯彻新发展理念情况的监督,重点看是否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强化对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情况的监督,看是否全面修复净化政治生态,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强化对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廉洁自律情况的监督,重点看是否服从组织决定和组织分工,依规依纪依法在职责范围内履职尽责,推动公私分明、崇廉拒腐、尚俭戒奢、吃苦在前,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
潘仕军:明确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重点,监督工作才能有的放矢。我们在理解把握《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明确的“五个强化”的基础上,结合地方实际,聚焦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系统梳理形成具体化、条目化的监督清单,推动监督工作更加精准规范、务实高效。
突出常态长效、抓早抓小,结合本地实际,出台《加强对县管“一把手”监督的六项措施》等制度,重点聚焦6个方面强化监督检查:一是谈心谈话监督,重点了解思想、工作、作风、生活等状况以及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二是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监督,重点监督是否按规定向组织报告婚姻、健康状况、移居国(境)外、房产、投资等事项。三是工程项目监督,重点掌握工程项目决策、招投标、建设实施、资金拨付等方面依规履职情况。四是财务管理监督,重点关注大额资金使用、资产管控、财务运行以及非“一把手”本人审签财务票据等情况。五是“八小时外”监督,重点了解家庭、社会关系等情况,动态掌握“社交圈”“朋友圈”“生活圈”。六是线索反映情况,重点了解信访举报以及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暴露出的问题等情况。
及时更新、动态完善监督清单,不断提升监督实效
潘仕军: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下大气力建制度、立规矩,更要下大气力抓落实、抓执行。我们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细化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监督、工程项目监督、财务管理监督、“八小时外”监督等6个方面16项具体监督清单,有效前移监督关口、拓展监督广度,让“一把手”真正成为“一把好手”。
“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受监督、抓监督的主动性进一步提高。监督清单直观清晰具体,不仅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自身言行举止的指引,还是其履行好管党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和“一岗双责”的重要遵循,全县各级、各单位“一把手”和领导班子主动接受监督、主动开展监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显著提升。
权力寻租的空间进一步压缩。围绕用权、制权等环节,清晰划定履职行为“可为”与“不可为”的界限,将权力运行置于党组织和干部群众监督之下,全县各级、各单位“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用权更规范、行为更受约束。
监督效能进一步提升。通过细化实化监督清单,各级纪检监察组织更加明确重点“监督什么”,从“泛化监督”转向“靶向监督”,监督更精准、更有效。比如,在工程项目监督方面,全面收集近三年来一定数额以上工程项目建设情况,发现并查处一批违规发包项目、违反采购程序规定、验收审核把关不严等相关问题线索,推动工程项目廉洁高效建设。
沈静兰: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我市制定了四平市纪检监察机关加强对“一把手”监督工作办法、上级“一把手”对下级“一把手”监督清单和纪检监察机关对下级“一把手”监督清单等制度,明确监督内容、规范监督方式、压实监督责任。
实践证明,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做得越实,政治生态就会越清朗、权力运行就会越规范,干事创业氛围就会更加浓厚、群众满意度就会大幅提升。主要体现在4个方面:一是责任闭环成型。细化上级“一把手”对下级“一把手”监督清单和纪检监察机关对下级“一把手”监督清单这2个监督清单42项内容,通过以单定责、照单督责、按单评责,实现量化可查,解决了监督模糊、责任空悬问题。二是监督执纪更有力。监督清单为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指明了靶向,提高监督针对性,发现和查处问题的能力不断提高。三是用权更加规范。“一把手”和领导班子依规履职意识进一步提升,议事决策更加规范透明。四是治理效能提升。在监督清单的指引下,“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对上级决策部署执行力进一步提高、为民服务效率更高、廉政风险防控更严、协同联动治理格局更顺。
监督清单不可能“一劳永逸”,要动态更新,视情调整。通过季度评估、半年研判、年度修订等方式,用“数据+案例+会商”等形式发现新问题,及时对标党中央最新要求、结合实际,不断细化完善,切实把“问题清单—整改清单—监督清单—责任清单”贯通起来,让“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清单始终管用、好用、常新。
体悟
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关键在于确保制度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首先,以清单明权责,让监督重点“亮出来”。破解上级监督远、同级监督软的难题,需要将“谁监督、监督谁、监督什么”条目化、清单化,为监督工作绘制精准的“施工图”,让监督有的放矢,避免雾里看花。其次,以抄告传压力,让制度约束“落得实”。通过抄告制度,把各单位政治生态情况直接向“一把手”通报预警并抄告分管领导,将监督触角精准嵌入问题反馈与整改的环节,使上级的提醒监督成为常态,督促“一把手”正视问题、即知即改。最后,以问责促治理,让效能“提上来”。监督的最终目的是推动治理,对反馈问题整改不力、虚假应付的严肃问责,通过环环相扣的系列举措,使制度约束转化为推动“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勤廉担当、引领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林天明 云南省牟定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监委主任)
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必须突出政治监督。要站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紧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民主集中制、履行管党治党责任等关键内容,做到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政治监督就跟进到哪里。要聚焦实现“十五五”时期目标任务,结合本地实际,锚定重大项目、重大改革、重大政策等,细化举措,做到事前有防范、事中有管控、事后有问责。用好用活台账管理、动态跟踪、督查问责、“回头看”等有效措施,进一步探索务实管用机制,将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以政治监督推动“一把手”和领导班子严格自我约束,严守纪律底线,确保各项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付俊杰 吉林省四平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副主任)
监督清单是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提升监督质效的重要抓手。纪检监察机关作为监督专责机关,要紧盯责任和权力,探索总结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有效方法,动态优化监督清单,推动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要紧跟党中央部署要求,紧扣案件暴露出的问题,紧盯权力运行风险点,及时更新、动态完善监督清单,不断提升监督实效性。要立足监督职责,聚焦选人用人、工程项目、财务管理、“八小时外”监督等重点领域,着重监督“一把手”管党治党、严格自律等情况,定期梳理廉政风险、完善监督事项,让清单始终聚焦关键、贴合实际、务实管用。以高质量监督推动“一把手”和领导班子依规用权、廉洁履职。(范家攀 重庆市忠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副主任)
中国廉政法纪网摘编: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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