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主席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部发表重要演讲十年间
深度关注|推动纪检监察监督与财会监督贯通协调
推进国安机关工作高质量发展,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

辽宁省本溪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红日被调查

发布时间:2020-06-01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字体大小[ ]

   原标题:辽宁省本溪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红日接受审查调查

  据辽宁省纪委监委消息:辽宁省本溪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红日涉嫌严重违纪违法,已主动投案,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王红日简历

  王红日,男,满族,1962年1月出生,1984年8月参加工作,1989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学历。

  1984.08--1990.06岫岩县法院书记员、助审员、审判员

  1990.06--1992.11岫岩县法院岫岩镇法庭副庭长

  1992.11--1993.03岫岩县法院岫岩镇法庭副庭长、岫岩镇副镇长

  1993.03--1993.06岫岩县法院岫岩镇法庭庭长、岫岩镇副镇长

  1993.06--1995.08岫岩县法院岫岩镇法庭庭长、岫岩镇副镇长(正科级)

  1995.08--2000.12岫岩县检察院副检察长(正科级)

  2000.12--2001.01岫岩县检察院副检察长、代检察长(正科级)

  2001.01--2002.10岫岩县检察院检察长

  2002.10--2002.12海城市检察院副检察长、代检察长

  2002.12--2009.06海城市检察院检察长

  2009.06--2012.02海城市检察院检察长,鞍山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2012.02--2012.04鞍山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正县级)

  2012.04--2016.12锦州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正县级)

  2016.12--2017.01本溪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代检察长

  2017.01--本溪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辽宁省纪委监委)

中国廉政法纪网摘编任薏宏

【免责声明】:以上图、文、音/视频文章内容转载于网络(本网原创文章除外),其版权均属于原作者或归属权利人。我们尊重原创,也注重分享。转发推广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仅供交流学习了解法律、法规、政策,如无意侵犯到贵公司或个人的知识产权,部分文章转发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无意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本网制作采编部QQ号: 3555333776,微信号:GAN160003,请联系我们将立即删除或更正。电话:010-89525216。本网投稿邮箱:3555333776@QQ.COM。通讯地址:北京市通州区通胡大街78号(京贸中心)二层15号。本网原创文章欢迎转载,为尊重和维护原创权利,请转载时务必注明原创作者、来源:XXXXX网站。
点击查看更多评论>>发表感言:
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