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新闻讯(陶红梅)福海县人民法院为扩大影响力,形成威慑力,再接再厉,扩大战果,于近日召开了“百日执行会战”第二批司法拘留执行会。
会上,福海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卡玛里别克•阿吾坦同志宣读了《福海县人民法院“百日执行会战”专项活动实施方案》,简要介绍“百日执行会战”活动,让群众充分了解福海县人民法院执行力度。
司法拘留执行会上,该院院长达吾列•托列吾同志宣读送达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福海县人民法院拘留决定书》,决定对被执行人王永明、李玉国、马依旦•阿依托合曼等11人给予拘留15日。
执行会结束后,法警对被执行人员实施拘留措施。被拘留人马依旦等7人认识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错误,并当即履行执行案款37000元。在拘留会后的第二天,被拘留人员的同村村民听说法院开展的活动后,找到执行法官主动履行了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至此9起案件圆满结案。
截至目前,福海县人民法院在“百日执行会战”中,已强制拘留13人,结案41件,执行标的达100余万元。长期未结执行案件得以初步梳理、有序清理。
执行法官提醒各位被执行人,应尽快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以各种理由逃避、规避执行的行为,将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触犯刑法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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