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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暴雨推进灾害信息公开机制建设

发布时间:2012-07-25  来源:央视网评  字体大小[ ]

  7月23日晚,北京市委书记郭金龙赴房山区实地检查灾情并慰问受灾群众,随后主持召开北京市委市政府领导干部会议,部署“7·21”特大自然灾害救灾善后工作。郭金龙指出,因灾死亡情况社会各界高度关注,要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排查核实,及时向社会公布,同时要认真做好死亡原因和具体情况的分析,为下一步做好善后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一场61年不遇的暴雨,令城市与市民经受多重考验。这些天,我们记取了北京城内外守望相助的场景,记取了一个公民社会在微博等信息载体上流淌的人性温情,记取了城市政府在基础设施与应急反应上的努力与反思,更记取了公共部门在灾害发生后以公开透明应对公共舆论的可贵姿态。

  只要有公共事件,就有公众猜谜,无论信息发布有多及时,所谓的“第一时间”,其实永远在民众对事件的“第一反应”里。北京暴雨之后,公众最关心的就是灾情;而在灾情信息中,最关键的又是伤亡数字。从“暴雨致3人死亡”、“暴雨致10人死亡”、“暴雨致25人死亡”……到“37人”的数字,政府部门不断以权威而及时的数据,公布着暴雨灾害的真相,也正是因为有不断修正的真相,在北京暴雨事件上,微博等自媒体呈现出两个新特点:一是体现出难得的舆论理性,网友不再纠结于数字的真伪,而是感于政府的诚意,为救灾抢险出主意、想办法;二是彰显出较强的公共参与能力,在暴雨来袭的时候,因为有了不断修弥的真相,大家不仅仅执拗于责任厘清,更关心公共救助与私力救济的有序整合,为公共利益而殚精竭虑。

  此次应对突发暴雨,北京为地方政府树立了一种执政新范式:因灾死亡情况要及时向社会公布。首先,灾害信息公开机制是透明政府建设的必须。信息社会即信息和知识扮演主角的社会,作为最重要的信息资源的政府信息涵盖全社会信息的80%左右,它既是公众了解政府行为的直接途径,也是公众监督政府行为的重要依据。2007年4月国务院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灾害信息无涉国家安全或商业机密,自然不属于需要“另外”保护的层级。

  其次,灾害信息公开机制是因应公民社会的选择。“给予就会被给予,信任就会被信任”,这是心理学上的互惠关系定律,政府与民众之间的信任是相互的。在公信力建设中,如果政府不能信任民众,凡事遮掩粉饰,结果自然是民众也难以信任政府,必滋生谣言、发酵戾气。有公民社会,才有公民政府,有官民互动,才有秩序和谐。

  此外,灾害信息公开机制是人性执政的彰显。从依法行政到人性行政,从制度责任到人本责任,政府在选择一种行为模式的时候,所依赖的不仅有制度、法律、规章,更有内心的道德律令。换言之,在灾害信息公开尚未成为一种完善制度的时候,主动公开,及时公开,既是对伤亡者的尊重,更是对市民知情权的理性回应。

  当然,我们更期待北京暴雨能成为推进灾害信息公开机制建设的一个契机,使之从例外的公开走向普适的规则。除了伤亡数字,公开的内容应该更广一些、更深一些,譬如关于预警短信是否因为技术障碍而无法及时发送的争论,北京气象局和中国三大电信运营商给出两种截然不同的说法,类似真相也需要及时辨清真伪,让关注灾情的民众与政府走得更近一些,让信息不畅上的隔阂更少一些。惟其如此,下一场暴雨,我们才可能将所有的伤害降至最小,而城市政府才能在公共突发事件中真正赢得主动,深孚民心。

人民参政网摘编秀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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